繼續貼上36-40題。
( C )36.民用航空法並無具體定義何謂國際機場;則依據交通行政實務,下述何者非屬臺灣地區之國際機場?(A)高雄小港機場(B)台中航空站(C)尚義機場(D)台北航空站。
【解析】金門尚義機場目前並無國際航線之經營,故不屬於國際機場。桃園、台中與高雄航空站均得稱為國際機場。
( B )37.公路汽車客運業派用車輛時,應據實填載行車憑單,隨車攜帶;業者並應依法保存至少多久以供公路主管機關查核?(A)5年(B)2年(C)3年(D)1年。
【解析】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3條之規定:
Ⅰ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之班車,車頭前上方應標明路線名稱及路線編號,字體長十五公分以上,寬十公分以上。車身右側上下車門旁應明顯標示路線名稱及路線編號,字體長十公分以上,寬六公分以上。
Ⅱ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派用車輛時,應據實填載行車憑單,隨車攜帶,市區客運班車經公路主管機關同意者得置於場站,收存備查。行車憑單記載事項至少應包括車號、路線編號、路線名稱、發車日期、起站發車時間、休息起訖時間、訖站到達時間及駕駛人姓名、體溫、酒精檢測紀錄,並應保存至少2年,供公路主管機關查核。
( D )38.公路主管機關對汽車運輸業認為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如依法對業者為停止部分營業處分,超過多久期間仍未改善者,經交通部核准後,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A)6個月(B)3個月(C)2年(D)1年。
【解析】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交通行政管理實務有具體關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交通行政管理實務有具體關係;上課的時候我們也曾經介紹過主要的條文。本題之解析,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之規定:
Ⅰ公路主管機關對汽車運輸業認為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得為左列之處理:
一、限令定期改善。
二、應改善事項,逾期尚無成效,或違抗命令,不為改善時,得停止其部分營業。
三、受停止部分營業處分1年以上仍未改善者,經交通部核准,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Ⅱ前項部分營業之停止或營業執照之撤銷,公路主管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客、貨運輸業務,不使中斷。
( B )39.依據公路汽車客運業管理實務,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班車在市區設站之原則,其間隔不得少於多少公尺?(A)1,000公尺(B)500公尺(C)200公尺(D)300公尺。
【解析】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37條之規定:
Ⅰ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班車在市區行經路線及設站地點,應依左列原則辦理:
一、其行經市區內之路線及設站地點,基於維護當地交通秩序之需要,應與當地政府協議定之。
二、市區行經路線,以能便捷直接到達業者在該市區所設之車站為原則。
三、市區設站,其間隔不得少於500公尺。
四、經同意之營運路線及設站地點,當地政府如因實際需要得予調整變更,並應函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辦理。
Ⅱ前項各款,如發生爭議,報請上級機關核定之。
( C )40.行為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超過多久時間即不得舉發?(A)1個月(B)15日(C)3個月(D)20日。
【解析】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3個月不得舉發。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