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同學問了確定與不確定故意之區別,以及有認識與無認識過失之區別,因此在這裡簡單說明一下。
首先,按照多數學說對於刑法第13條構成要件故意之區別,其實現在已經幾乎沒有人使用「不確定故意」這個用語了。
因為有同學問了確定與不確定故意之區別,以及有認識與無認識過失之區別,因此在這裡簡單說明一下。
首先,按照多數學說對於刑法第13條構成要件故意之區別,其實現在已經幾乎沒有人使用「不確定故意」這個用語了。
103年5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普通刑法之修正,雖然修正幅度不大,而且均修正刑法分則之條文;
但由於修正條文具體回應現今社會之犯罪狀態,在刑事政策上頗有意義,且法學知識的測驗題亦有出題之可能性;
甲男想要殺害自己父親乙,以早日繼承龐大遺產。遂與朋友丙共同商議,由甲藉故將乙約出,丙則持棍棒自乙腦後重擊,乙當場死亡。試問甲、丙如何論罪?(25分,國立中正大學102學年度學士班法律學系三年級轉學考刑法第2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