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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所有的閱卷都是公平的,經過許多道加工、複閱與檢查程序。

他們說不會有很快改完考卷的情形,不會有一份卷子看1至2分鐘的情形。

現在已經建立制度了,不會任由命題老師擺佈應考人的權益。

但其實,他們沒有說實話;因為,命題老師都不同,閱卷的方式也都不同;

認真與否,更是天差地遠。

老師認識的出題前輩,曾經跟老師提示過申論題在閱卷上的傳承。

其實只有24個字,而且僅適用於認真的閱卷老師。

分點分段,據理說明;
字體端正,條理明晰;
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這是法政科的24字箴言,只要是認真閱卷的老師,幾乎都採取這個形式標準。

而必須計算或是作圖的類科,老師也很幸運地得知前輩們的形式標準,也一樣不複雜;僅有16個字:

圖式清晰,答案精準;
說明扼要,凸顯重點。

為什麼不跟考生說實話?為什麼不公布申論題的基礎評閱標準?

老師關心,應考人也關心。

或許,是因為害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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