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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初等之前我就說過要解公民、法學大意、交通行政大意。
或許是因為速度與準確性難以企及,所以受到了同業的指教。
不好意思,老師在這裡一直沒有機會能接到民法課程,所以攻擊我這個部分,實在沒有具體用處。
實際上,實在也不需要攻擊我。
因為,我一直都不是同業所謂的名師,而且在這裡,只是盡心盡力,但實無足輕重。
同業的賴老師教得好不好,我沒有上過課也不知道。但我希望他教得好,這樣對考生必然有幫助。
我想,同業可能很清楚,討論區的留言在我們的體系之下,是非常具有殺傷力的。
因為在觀察單一指標的前提下,我們常常只被觀察負面評價,卻沒有機會顯示功績。
但即使如此,為了考生,我還是會始終堅持下去。
不過,只是提醒一下,你們要攻擊之前也查清楚吧,好嗎?
對待考生已經粗疏,連攻擊也不認真,這樣好嗎?
謝謝你們的指教,我會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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