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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快樂。

這幾天有許多學員開始提問地特公民的問題,趁著連假稍有空檔,將一般行政與其他類科詳解完成。

今天先放一般行政,明天再放其他類科的詳解。

如果沒有參加地特的同學,請先完成試題之練習,再對照試題解析。

初考即將登場了,還是一樣,建議各位保持專注,維持複習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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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別:五等考試

科:一般行政

目:公民與英文(公民部分完全詳解)

考試時間:1小時

 

【完全解析‧試題導覽】

出題範圍

考題編號

題數

配分

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

12345

5

10

國家、政府與政治(含兩岸關係)

678910111213

8

16

民主與法治

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13

26

生產、分配與消費

272829303132333435

9

18

合計

35

70

 

1.心理學家柯爾柏格指出,道德是循序漸進發展的,並因心智年齡的增長而有不同階段的發展。大華為了贏得班上同學的讚賞,自願擔任班上風紀股長,其行為應屬於柯爾柏格的道德認知發展理論的那個階段?

A)避罰服從取向(B)相對功利取向(C)尋求認可取向(D)遵守法規取向。

2.近年來,臺灣商業媒體充斥「腥羶色」,媒體亂象層出不窮,不少人歸咎於未善盡媒體的公共責任,有違新聞專業倫理;那麼下列何者符合「新聞專業倫理」的要求?

A)新聞媒體持續追蹤毒澱粉的相關情況,使民眾確切掌握新消息

B)某電視台主辦某漫畫人物的展覽,製作許多關於該展覽的報導

C)主播在報導公共議題時,提出個人見解試圖左右觀眾思考

DSNG現場轉播雖然可能難以求證,但可快速呈現,因此符合新聞專業倫理。

3.光輝里里民雖然不反對政府設置精神療養院,卻對於政府選擇該里設置精神療養院群起抗議。前述里民行為可由下列何者加以解釋?

A)鄰避效應(B)社會正義論(C)搭便車現象(D)共有財的悲劇。

4.家庭的理財規劃是現代社會重要的課題,下列那一個事例是家庭理財最為周延的做法?

A)相準百貨公司週年慶,大肆採購大減價的商品

B)儘量節省生活開銷,把錢借給親友生利息

C)除了正常工作,另外再找兼差多賺些外快

D)有效規劃日常收支,並檢視自己的消費是否恰當。

5.全球化一般是指經濟的跨國化、科技的標準化,並因網路的發達,將世界各地連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合體;而為了與地區或國家的自然人文環境加以融合,又有「全球在地化」的趨勢,請問下列何者屬於「全球在地化」的例子?

A)北非中東的茉莉花革命(B)全臺反媒體壟斷之請願(C)印度麥當勞的素食漢堡(D)雲門舞集海外巡演活動。

6.比例代表制是歐陸國家經常使用的選舉制度,但它在分配國會席次時,通常會設有「最低門檻」的限制。此種門檻設置的主要目的為何?

A)避免大黨勢力過大,藉此打壓對手政治勢力

B)避免小黨林立,意見分歧不易整合

C)協助匯集社會中的各項多元民意

D)鼓勵民眾籌組政黨參與政治事務。

7.中央政府各院院長為國家重要之官員,關於我國現行各院院長的產生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B)立法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立委互選後任命之

C)考試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後任命之

D)司法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8.小華是一個經高等考試及格的公務人員,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其施行細則,下列小華的那一種行為合乎「行政中立」的概念?

A)小華可以登記加入其心儀之政黨,並兼任政黨職務

B)小華於上班期間,可於胸前貼上特定候選人的胸章

C)小華可以請假去參加某候選人的造勢場合,在台下加油

D)小華可以在放假時幫政黨拍攝具名的廣告,呼籲選民支持。

9.為依遵憲法主權在民的原則,並確保國民行使直接民權,我國制定了公民投票法,下列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的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重大政策複決案,得經總統之核可,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

B)立法院對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之事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

C)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D)年滿20歲,未受監護宣告之國民亦可提案公民投票,此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5‰以上。

10.根據我國國籍法之規定,下列那一種情形無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A)一對美國籍夫妻,於我國旅行時產下之嬰兒

B)出生於我國境內,父親為我國國民的臺美混血兒

C)旅居美國的我國籍職棒選手,其妻於美國境內產下的小孩

D)父親為我國籍,母親為日本籍,但出生於父親死後的嬰兒。

11.西元20117月,在歷經多年抗爭與獨立公投後,南蘇丹宣布脫離蘇丹共和國,建立南蘇丹共和國,與此同時,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議通過一項表決案,派遣一支維持和平部隊至南北蘇丹邊境,協助南蘇丹完成建國。以上安全理事會的決議,主要是根據何種國際政治運作上的原則?

A)權力平衡(B)保護主義(C)多邊結盟(D)民族自決。

12.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相關法律對於投票權與被選舉權都有年齡的規定,下列有關我國投票權及公職人員被選舉權年齡限制之敘述,何者正確?

A20歲可以擁有投票權;23歲可以參選立法委員

B18歲可以擁有投票權;26歲可以參選村長

C23歲可以擁有投票權;35歲可以參選總統

D20歲可以擁有投票權;33歲可以參選臺北市市長。

13.根據報載,某國際組織資助印度政府,籌建納馬達水壩,希望增加該國電力生產、灌溉以及供水,但因可能造成245個村莊遭淹沒,4千萬人須搬遷,引發爭議。依上所述情節,前述國際組織最可能是下列何者?

A)國際貨幣基金(B)世界貿易組織(C)世界銀行(D)國際紅十字會。

14.依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憲法法庭是隸屬於下列那一機關?

A)立法院(B)司法院(C)考試院(D)監察院。

15.在英國,雖然到了18世紀時,已確立了對法庭獨立性和新聞自由的尊重,但在整個維多利亞時代(Victorian era),仍只認定擁有一定程度的財產、具備一定教育程度的人,才能享有選舉權。一直到西元1928年,凡年滿21歲的男女公民才均享選舉權。前述歷史演進過程強調的是下列何項原則?

A)普通(B)平等(C)直接(D)無記名。

16.依我國現行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是形成擬制血親的原因?

A)認領(B)收養(C)準正(D)監護。

17.某日阿勇前往花花百貨公司購物,發現該百貨公司附設超市所販售的商品比一般超商貴。下列何者最適合說明關於該百貨公司售價較高的問題?

A)涉及暴利行為,違反民法規定

B)涉及獨占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C)依誠實信用原則,百貨公司應退差價

D)屬契約自由原則,百貨公司並不違法。

18.阿龍和阿鳳生下小剛後才結婚,婚後又收養了小強。根據我國民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前述父母子女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小剛尚須經過認領程序,才能成為阿龍和阿鳳的婚生子女

B)小強因與阿龍和阿鳳無血緣關係,故無權繼承阿龍的遺產

C13歲的小剛因常與父母吵架,依法可宣布脫離親子關係

D)小強原從母姓,成年後仍得依其意願變更姓氏,改從父姓。

19.國內兩家KTV業者申請合併,遭公平交易委員會駁回,業者訴願失敗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定業者合併對市場無明顯好處,判決業者敗訴。下列何者最可能是法院裁判的理由?

A)虛偽不實的廣告影響消費者的權益

B)聯合行為不利於市場上的自由競爭

C)結合行為不利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

D)利誘不當攬客將妨害公平競爭行為。

20.小強在刑法課本上讀到以下內容:「若有其他手段可以防止不法時,則不輕易動用刑法……」。該內容主要在反應下列何者?

A)罪刑法定主義(B)特別預防理論(C)應報理論(D)刑法謙抑思想。

21.刑事制裁在法律上稱為刑罰,刑罰包括主刑與從刑。依據刑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從刑」(附加刑)?

A)沒收(B)追繳(C)罰金(D)褫奪公權。

22.在臺中地方法院擔任法官的寶真,某日意外發現大偉偷竊鄰居的花卉。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寶真可以採取下列何項作為,來追究大偉的法律責任?

A)告訴(B)告發(C)自訴(D)緩起訴。

23.北部某公園發現一名女童疑似遭人姦殺致死,手段兇殘,引起社會關注,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夜市攤販小良為犯罪嫌疑人,隨後地方法院檢察署傳喚小良到案說明。下列針對此案的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A)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小良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看守所

B)檢方為避免小良與辯護律師串供,看守所全程監聽與錄音談話內容,且威脅小良寫下犯罪自白書

C)一審法官依自白書判決小良15年的有期徒刑

D)經媒體批露辦案過程有瑕疵,小良最終獲得無罪判決定讞,並對羈押期間所受的損失提出國家補償。

24.當民眾不滿意監理所作成的交通裁決事件時,依據現行相關法律之規定,可向何種機關進行權利救濟?

A)高等行政法院(B)最高行政法院(C)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D)地方法院民事庭。

25.我國法律規定,行政行為,應依「某原則」為之,其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其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其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根據上述說明,「某原則」應為下列何者?

A)誠實信用原則(B)平等原則(C)明確性原則(D)比例原則。

26.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下列有關人民權利保障的敘述,何者正確?

A)青年樂生聯盟上街頭抗議新莊捷運機廠興建,是結社自由的表現

B)限制媒體不得隨意跟追採訪,是保障被跟追之當事人身體自由與隱私權的表現

C)為保障視障者的生存與工作,限定僅能由其從事按摩業,是平等權的表現

D)勞工工會與雇主就勞動條件訂立團體協約書,是維護自由權的表現。

27.假設生產一支手機與一台筆記型電腦,甲國需要4個小時與6個小時,乙國需要2個小時與5個小時,根據上述題意,甲國生產一支手機的機會成本為下列何者?

A2/3台筆記型電腦(B3/2支手機(C3/2台筆記型電腦(D2/3支手機。

28.在國際貿易裡,各國生產自己相對優勢的財貨,再透過國家間自由貿易互通有無,則彼此皆能獲利。此一貿易方式是以那種理論為基礎?

A)自由競爭法則(B)機會均等法則(C)比較利益法則(D)絕對利益法則。

29.當其他條件不變時,經濟學上通常是以下列何者來表示需求曲線?

A)在一定的期間內,某產品的價格與需求之間的關係

B)在一定的期間內,某產品的價格與需求量間的關係

C)產品自身價格跟需求量間會呈現負向關係

D)產品自身價格跟需求量間會呈現正向關係。

30.就雞肉市場而言,雞排與雞腿屬於互補品,當禽流感盛行的時候,每個人面對雞肉相關產品時會變得比較謹慎。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就供給者而言,當雞排的價格下降,將會導致雞腿市場產生下列何種變化?

A)供給量增加(B)供給量減少(C)供給增加(D)供給減少。

31.小新發現最近A品牌同一性能筆記型電腦,在市場中的價格有持續下降的現象,下列何者可能是這種現象發生的原因?所得提高 供過於求 需求增加 技術進步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32.某校學生參加科展時,發明一種水做的眼鏡,也順利申請到專利。有廠商看中他的發明創意,以100萬元向他購買專利開始量產,此舉也為該廠商開創了新的產品市場。「該廠商決定花錢購買專利權加以量產」的做法,應是屬於下列何種經濟發展的要素?

A)政府效能(B)企業才能(C)人造資本(D)人力資本。

33.某一經濟體,去年的名目GDP800億美金,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為100,今年的名目GDP945億美金,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為105。該經濟體今年的經濟成長率應最接近下列何者?

A18.1%B16.8%C12.5%D5%

34.元宵節的天燈為平溪民眾帶來大筆的經濟效益,卻也留下來了天燈垃圾,破壞美景。為了保持環境清潔,新北市政府推出獎勵政策,讓當地居民回收天燈紙,5個天燈垃圾就可以換一包垃圾袋,50個就可以換一瓶醬油。上述政府的作為,最可能是欲達成下列那一個目的?

A)降低機會成本(B)產生外部效益(C)分散投資風險(D)落實比較利益。

35.根據新聞報導:為持續激勵民間消費及投資信心,我國中央銀行將持續採取「寬鬆貨幣政策」;下列何者是中央銀行為達成目標而可能實施的策略?

A)買進合格票據(B)發行政府公債(C)調高重貼現率(D)調降個人所得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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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柯爾柏格之道德發展三期六段論,可具體說明如下:

(一)背景

柯爾伯格以7210歲至16歲男生的道德判斷為題。後將此結果擴展到各國去驗證,最後提出三期六段道德發展理論(Kohlberg,1969)。其道德兩難問題情境設定如下:

1.柯爾伯格理論中對道德發展程度的分期分段是根據他所設計的道德兩難(moral dilemma)問題情境,用以測驗不同年齡受試所得結果。

2.了解受試者回答時所採取的不同觀點。

3.由受試者回答的方式及其對自己所作回答的解釋,從而認定受試者的道德發展程度。

4.根據受試者對類似道德兩難問題的回答與解釋,轉化為分數。

5.按分數由低而高以年齡為準,劃分為三期六階段表示人類道德發展。

6.柯爾伯格道德發展三個時期的劃分,是以習俗(convention)為標準。而習俗所代表者是「社會規範」,合乎社會規範的行為,就是道德行為。

(二)道德發展論的分期

1.前習俗道德期(或稱為前習俗道德水平)

九歲以下兒童面對道德兩難情境從事道德推理判斷時,尚帶自我中心傾向;凡事必先考慮行為的後果是否能滿足自己的需求,不能兼顧行為後果是否符合社會習俗或社會規範的問題。此時期分為兩階段:

(1)第一階段:避罰服從取向。

(2)第二階段:相對功利取向。

2.習俗道德期(或稱為習俗道德水平)

九歲以上到成人一般皆是遵從世俗或社會規範從事道德推理判斷。如在家庭符合父母期望,在學校遵守校規,在社會遵守法紀的人。分兩階段:

1)第三階段:尋求認可(或稱為乖孩子取向)取向:是一種社會從眾(social conformity)的心態。例如本題所稱大華為了贏得班上同學的讚賞,自願擔任班上風紀股長者,即屬尋求認可取向之階段。

2)第四階段:遵守法規取向:是一種信任法律雖重視社會秩序的心理取向。

3.後習俗道德期(或稱為後習俗道德水平)

指個人面對攸關道德的情境時,可本諸自己的良心及個人的價值觀從事是非善惡的判斷,而未必完全受傳統習俗及社會規範所限制。分兩階段:

1)第五階段:社會法制取向:了解行為規範事為維持社會秩序且經大眾同意建議的。只要大眾同意而建立的。只要大眾共識社會規範是可以改變、修改的增訂合於時宜的習俗或法規。個人的行為何於契約規定者,就是道德行為。

2)第六階段:普遍倫理取向:道德判斷係以個人的倫理觀念為基礎。個人的倫理觀念用於判斷是非時,具有一致性與普遍性。此種信念是抽象性的,個人信念的形成來在於良心。

2.一般來說,新聞專業倫理乃包括下述五個面向:

(一)獨立自主:應抗拒政府、資方或其他任何勢力的威脅和利誘。

(二)揭露真相:應該嚴謹地查證和報導事實,不可扭曲或掩蓋真相,也不得以片段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手法進行報導或評論。例如本題持續追蹤毒澱粉之相關情形,使得民眾確切掌握新消息,即屬揭露真相,滿足社會大眾知的權利。

(三)尊重多元:不可散播對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及身心障礙等弱勢者的歧視。

(四)尊重隱私:除非涉及公認的公共利益,否則應尊重新聞當事人的隱私權,不可恣意侵擾。

(五)利益迴避:不可假借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不得擔任政治職務,不得帶職參選或進行助選活動。

3.解析如下:

(一)本題乃測驗考生對於鄰避症候群(Not In My Back YardNIMBY)之認識。通常在出題時將其稱為鄰避效應、鄰避情結、保家癥候或寧避症候群或嫌惡設施,是一個形容新發展計劃受到該區或鄰近地區居民反對的貶義詞語。

(二)鄰避效應之對象,乃所謂之嫌惡設施,例如可能發生噪音、污染、治安疑慮或其他不利於居住環境之設施。本題所稱療養院,即屬可能引起治安疑慮之設施,故本題以鄰避效應為正確解答。

4.一般來說,正確之理財觀念,乃包括下述五個面向:

(一)明確的理財目標

投資理財首先最重要就是確立目標。大家都想投資賺錢,卻往往忘記了投資的原始目的為何?所以很容易在投資的中途將辛苦累積的成果花用掉,無法達到資產累積的效果。或者到後來根本掉進了慾望的漩渦,陷入金錢的數字遊戲中,而終被慾望所吞噬。未有明確的理財目標是一般人在理財上失敗的最大原因。

(二)完整的財務診斷

了解個人目前的財務狀況,每月的收支是否控制得宜?生活的緊急週轉金是否有預備足夠?保險的保障是否足夠?唯有先釐清實際的狀況,才能知道如何依據個人的財務狀況來作適當的規劃。

(三)整合性的財務規劃

依照個人的風險承受程度,並就資金的短、中、長期需求,選擇適當的投資工具規劃,同時在風險的管理上,也應該必須有足額的保障,來保障個人生命財產及投資上的風險,而非盲從的投資。

(四)定期檢視財況、依階段調整

在每個人生不同的階段,都有不同的責任與需求,所以應該依據不同的階段需求,定期的檢視資產配置,適當地調整合適的資產配置組合、讓投資報酬最大化、風險承擔最小化,將每一分錢都能作最有效益的利用。本題所稱有效規劃日常收支,並檢視自己之消費是否恰當,即屬定期檢視財務狀況之作為。

(五)持之以恆,細水長流

這是聽起來簡單,通常卻是最難實踐的。因為大家都知道長期投資的好處,但是能持續堅持的卻很少。因為人常常很容易被眼前的短期利益所引誘,因此當有搶短線的心態出現時,往往也是宣告失敗的開始。所以只有立場堅定,持之以恆的人,最後才能真正享受到財務規劃所帶來的甜美果實。

5.1992年,羅伯森(Roland Robertson)在研究跨國公司全球商業經營策略3年之後,提出「全球在地化」(glocalization)的概念。所謂「全球在地化」指跨國企業(或組織)考量世界各地的特殊情況,將公司或旗下的商品或服務作適當調整,以符合當當地文化和社會特性及需求,並藉以增加銷售成果。例如:麥當勞、7-Eleven、肯德基等跨國連鎖企業,都是全球化的現象,但是當麥當勞為了因應印度不吃牛肉之文化時,乃推出符合印度市場需求之「素食漢堡」時,即展現了「全球在地化」的企圖心。

6.解析如下:

(一)在比例代表制政黨票的「門檻」設計中,若小黨達不到政黨票門檻,就無法分配到席次,因此,「並立制」較利於大黨,再加上單一選區採行「相對多數決」也會形成大黨優勢,在選民策略性投票下,即便選民認同小黨理念,卻擔心小黨無法當選將形成選票浪費,選民寧可將票投給大黨中可能當選、較不討厭的候選人。因此整體來看對小黨較不利。

(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二項之規定,有關臺灣地區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之選舉,乃規定依據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5%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上述5%之規定即為門檻條款,以避免國會小黨林立之情形。

7.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一項之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92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79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81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8.解析如下::

(一)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下稱本法)第7條之規定:

Ⅰ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但依其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不在此限。

Ⅱ前項所稱上班或勤務時間,指下列時間:

一、法定上班時間。

二、因業務狀況彈性調整上班時間。

三、值班或加班時間。

四、因公奉派訓練、出差或參加與其職務有關活動之時間。

(二)依據本法第9條之規定:

Ⅰ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Ⅱ前項第一款所稱行政資源,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

Ⅲ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六款但書之行為,不得涉及與該公務人員職務上有關之事項。

(三)故本題小華為公務人員,如請假(非上班或勤務時間)參加某候選人之造勢場合,在台下加油(未具銜或具名廣告),乃符合行政中立之概念。

9.解析如下:

(一)依據公民投票法第3條之規定:

Ⅰ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Ⅱ各級選舉委員會於辦理公民投票期間,得調用各級政府職員辦理事務。

(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之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174條之規定。」

(三)故行政院僅為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非提案機關。選項中憲法修正案之公民投票,乃由立法院提出修正案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之規定與公民投票相關規定辦理之。

10.解析如下:

(一)依據國籍法第2條第一項之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1.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2.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3.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4.歸化者。

(二)依據上開條文可知,我國國籍之取得,乃採取父母雙系血統主義為主,而以屬地主義為輔,故美國籍夫妻於我國旅行時產下之嬰兒,如依據父母雙系血統主義時,仍為美國籍。

11.解析如下:

(一)關於民族自決原則,乃美國總統威爾遜於一次世界大戰後之「十四點計畫」所提出之理念,其表示應合理解決殖民地問題,亦即是各民族皆有其特殊的歷史文化和生活方式,應讓其自由發展和決定其自身的政治前途。這個原則當時只在歐洲獲得實現,並未得以在亞、非地區推行。但後來因為國際情勢之轉變與對於各民族之尊重,漸次成為國際法重要原則之一。

(二)題幹之說明乃為南蘇丹之獨立,聯合國派遣維和部隊前往南北蘇丹邊境協助南蘇丹完成建國,乃屬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協助民族自決之實現,故乃以民族自決為最佳解答。

12.解析如下:

(一)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稱本法)第14條之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

(二)依據本法第24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規定:

Ⅰ選舉人年滿23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30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26歲。

Ⅱ選舉人年滿23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Ⅲ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3歲,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或已將戶籍遷出國外連續8年以上者,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僑居國外國民候選人。

13.解析如下:

(一)世界銀行集團,俗稱世界銀行(World Bank),是一個國際組織,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是世界上主要的政府間金融機構之一。包括5個成員組織,即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RBD)、國際開發協會(IDA)、國際金融公司(IFC)、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和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創始之初,其使命乃為幫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受到破壞之國家的重建。如今,其使命是幫助發展中國家消除貧困、促進可持續發展。在巴黎、紐約、倫敦、東京、日內瓦、肯尼亞等地設有辦事處,此外還在20多個發展中成員國設立了辦事處。

(二)「納馬達水壩」是印度政府在「世界銀行」支助下一系列包括30個大型、135中型和3000個小型水庫的龐大計劃,一個在環保、經濟與社會平等問題上,交雜著當地政府與當地貧困居民之間、科技精英與人文藝術學家之間、印度政府與西方財團之間一個極為複雜的爭議性問題。依據印度官方的說法,納馬達計劃將提供充沛的水力和電力,以供應印度全國發展不可或缺的資源。但是在當地居民和「納馬達反水壩組織」成員看來,納馬達計劃不僅根據不實的水文和地震數據編造起來的,是一項耗費巨大資源卻只是圖利少數既得利益者的荒謬計劃,其對河域生態的巨大破壞,對社會資源的扭曲性分配,更使得為數在4千萬以上貧苦居民和達利族人(Dalits,原住農民,賤民階級)失去生活家園、失去工作與生存基礎。反水壩組織成員更指出,印度政府從未實現過去所有以「現代化」之名而推動之開發計劃所許下的補償承諾,所謂「國家利益」從來就只是「特權利益」,在印度,沒有一座大型水庫的興建事後證明遷移的居民獲得了應有的補償和復建。1993年之後世界銀行漸次中止了該計畫,但印度仍然繼續進行該水壩之建築。

(三)從題幹來看,增加該國電力生產、灌溉及供水,乃符合世界銀行促進可持續性發展之宗旨,因此最佳解答為世界銀行。

14.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四項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78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故憲法法庭隸屬於司法院。

15.解析如下:

(一)依據憲法第129條之規定:「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故本題乃具體測驗選舉基本原則之意義。

(二)普通原則,乃係基於國民主權原理,謂具有國籍之人民,均應享有選舉權,是謂選舉之普通原則。此原則支配下,不得以階級、宗教、財產等因素限制人民選舉權,但是基於人民意志之表達,而以年齡、有無行為能力為是否具有選舉權之限制,仍被允許。

16.依據民法第1077條第一項之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可見我國民法乃以收養為形成擬制血親之原因。

17.解析如下:

(一)契約自由是私法自治的重要原則,在私法關係中,個人取得權利、負擔義務,純由個人之自由意思決定,非國家及其他外力所能干涉。基於此個人的自由意思,其締結任何契約,不論其內容如何,方式如何,法律一概予以保護。契約自由原則的內容,有下列四點:

1.締結契約的自由:就是否訂立契約,當事人有其自由,不能予以強制,如果不願意訂立契約,任何一方不能強制脅迫他方訂立契約。

2.選擇契約相對人的自由:契約當事人一方可以自由選擇與任何人訂立契約,不受限制。

3.決定契約內容的自由:契約當事人對契約內容可以自由訂立,但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強行規定、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

4.契約方式的自由:契約方式除依法律規定外,任何方式皆可由契約當事人自由訂定。

(二)雖然百貨公司超商所販售之商品比一般超商貴,但消費者可自由決定是否購買相關商品,或購買其他超商之產品,乃屬於契約自由原則之體現。

18.解析如下:

(一)當事人間之身分法律關係如下:

1.阿龍與阿鳳生下小剛之後結婚,依據民法第1064條之規定:「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故小剛屬於婚生子女。

2.另依據民法第1077條第一項之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故小強亦屬阿龍與阿鳳之婚生子女。

(二)依據民法第1059條之規定:

Ⅰ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Ⅱ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Ⅲ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Ⅳ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三)故小強可依據上開第1059條第三項之規定,變更從父姓。

19.解析如下:

(一)依據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一項之規定,本法所稱結合,謂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1.與他事業合併者。

2.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總額1/3以上者。

3.受讓或承租他事業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者。

4.與他事業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者。

5.直接或間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者。

(二)本題題幹明確指出法院認定業者合併對於市場無明顯好處,故表示法院判斷結合行為不利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

20.解析如下:

(一)刑法之謙抑性乃指其屬於維護社會秩序之最後手段性。亦即當行政制裁與民事制裁均無法達成其目的時,方動用刑事處罰為制裁之手段,以維持社會秩序。

(二)本題題幹明確提到「若有其他手段可以防止不法時,則不輕易動用刑法…」因此屬於上述刑法謙抑性(或稱謙抑思想)之描述。

21.依據刑法第34條之規定,從刑之種類如下:

(一)褫奪公權。

(二)沒收。

(三)追徵、追繳或抵償。

22.依據刑事訴訟法(下稱本法)第240條規定:「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故寶真得依據本法第242條第一項之規定,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告發大寶之竊盜行為。

23.選項分別解析如下:

A)依據刑事訴訟法(下稱本法)第102條第一項之規定:「羈押被告,應用押票。」而同條第四項規定:「押票,由法官簽名。」故可知羈押之裁量權乃屬於法官保留。

B)、(C)依據本法第156條之規定:

Ⅰ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故檢方威脅小良寫下犯罪自白書者,顯然違反自白任意性之法則。)

Ⅱ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故一審法官僅依自白書判決小良15年之有期徒刑,乃屬違法)

Ⅲ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

Ⅳ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D)依據刑事補償法第1條之規定,依刑事訴訟法、軍事審判法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受理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害人得依本法請求國家補償:

一、因行為不罰或犯罪嫌疑不足而經不起訴處分或撤回起訴、受駁回起訴裁定或無罪之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故最後小良受無罪判決,可依據本款之規定請求羈押期間之國家賠償。)

二、依再審、非常上訴或重新審理程序裁判無罪、撤銷保安處分或駁回保安處分聲請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收容、刑罰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之執行。

三、因無付保護處分之原因而經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前,曾受鑑定留置或收容。

四、因無付保護處分之原因而依重新審理程序裁定不付保護處分確定前,曾受鑑定留置、收容或感化教育之執行。

五、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期間,或刑罰之執行逾有罪確定裁判所定之刑。

六、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期間、刑罰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之執行逾依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確定判決所定之刑罰或保安處分期間。

七、非依法律受羈押、鑑定留置、收容、刑罰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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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依據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3之規定:

Ⅰ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

Ⅱ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Ⅲ前項訴訟,因原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原告於裁決書送達30日內誤向原處分機關遞送起訴狀者,視為已遵守起訴期間,原處分機關並應即將起訴狀移送管轄法院。

25.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條有關比例原則之規定,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當性原則)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必要性原則)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衡量性原則)

26.解析如下:

(一)依據釋字第689號解釋文之見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觸。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而不在首開規定處罰之列。於此範圍內,首開規定縱有限制新聞採訪行為,其限制並未過當而符合比例原則,與憲法第11條保障新聞採訪自由及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牴觸。又系爭規定以警察機關為裁罰機關,亦難謂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有違。」

(二)因此,社會秩序維護法禁止跟追他人之規定,即屬保障當事人人身自由與隱私權之表現。

27.解析如下:

(一)由於計算基準為時間,因此可具體以表格表現如下:

產品/國別

甲國

乙國

手機

4小時

2小時

筆記型電腦

6小時

5小時

(二)由於甲國與乙國均專業生產手機與筆記型電腦,因此甲國生產手機之機會成本乃為筆記型電腦。而甲國1小時可以生產1/4支手機,1小時可以生產1/6台筆電,故如時間條件相同,可將機會成本算式表列如下:

1手機:X(筆電)=1/41/6;故X/41/6,故X2/3

(三)依據上開計算結果,生產1支手機之機會成本,乃2/3台筆記型電腦。

28.解析如下:

(一)比較利益法則之定義,乃一個在多種物品之生產上皆具備絕對利益的國家(或個體),應將其生產要素集中於利益相對較高物品的生產與出口;而不具備任何絕對利益之國家,仍可選擇劣勢相對較小的物品來進行生產及外銷。

(二)因此,在比較利益法則之下,乃強調「分工」之概念,藉由各國生產相對優勢之產品進行貿易,即可形成國際貿易。

29.需求曲線為一條負斜率之曲線,其定義為:「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在固定期間內,價格與需求量之間的關係。」

30.解析如下:

(一)題目明示為供給者,故此處之互補品,乃指生產過程中的互補品,其定義為生產某貨品而附帶生產出的另一項貨品。

(二)則其變動關係如下:

1.互補品價格上漲,則貨品的供給增加。

2.互補品價格下跌,則貨品的供給減少。

(三)因此,雞腿與雞排既然為生產上之互補品,則雞排之價格下降,雞腿市場之供給減少。

31.同一品牌、同一性能之筆記型電腦在市場中價格有持續下降之現象,可能因:

(一)供給過多,市場供過於求;

(二)生產成本降低,因此調整售價;

(三)生產技術進步,產品良率提高;

(四)其他同等級產品大量出現,故決定削價競爭。

32.解析如下:

(一)企業才能為生產要素之一,企業家或廠商透過此一要素整合、組織其他之生產要素。其本質為一種創新能力,也就是一種採用新技術並投入生產之一種能力。企業才能與人力資本不同的地方,在於企業才能需負企業盈虧的最後責任。

(二)本題強調該廠商決定花錢購買專利權加以量產之做法,乃屬於採用新技術投入生產之能力,故以企業才能為最佳解答。

33.計算公式如下:

(一)實質GDP=名目GDP÷當期消費者物價指數(CPI)×100

(二)經濟成長率=(當期實質GDP-前期實質GDP)÷前期實質GDP×100%

(三)故可計算如下:

1.去年實質GDP800÷100×100800

2.今年實質GDP945÷105×100900

3.上開數據套入公式後可知經濟成長率為:(900800)÷80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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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外部效益即為正面之外部性。獎勵政策之目的乃為達成環境清潔之外部效益。

35.解析如下:

(一)寬鬆貨幣政策又被稱為擴張性貨幣政策,通常乃中央銀行於景氣低迷,失業率高升時採取之貨幣政策,以提高市場貨幣供給量。其措施通常包括:

1.降低法定準備率;

2.降低重貼現率;

3.公開市場操作買入公債;

4.買進合格票據。

(二)調降個人所得稅率同樣具有刺激民間消費與景氣之效果,但並非題目之寬鬆貨幣政策,而為擴張性財政政策之一環,考生應具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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