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知道初等交通行政大意出題有疑問,而且顯然不尊重既有之命題大綱中有關行政法之基礎認識;

從第20題所給的答案就可以看見出題在專業性上的欠缺與疏鬆。但既然決定要對抗,就要盡快準備充足。

請提問的各位再稍候一點時間,行政刑罰與秩序罰之區別,將會依據現今多數說加以明確說明。

先把初等的公民都拾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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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

別:初等考試

科: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統計、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交通行政、電子工程

目:公民與英文(詳解公民部分)

考試時間:1小時

【完全解析‧試題導覽】

出題範圍

考題編號

題數

配分

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

1-6

6

12

國家、政府與政治(含兩岸關係)

7-14

8

16

民主與法治

15-26

12

24

生產、分配與消費

27-35

9

18

合計

35

70

 

【解析】

1.解析如下:

(一)「媒體識讀」(media literacy)或「媒體公民教育」,目前尚未有一致的定義。廣泛來說,是指「閱聽人認識、思辨、近用及批判媒體的知識和能力」。

(二)媒體近用(access)乃是媒體素養的重要內涵,閱聽人在培養媒體素養時,應具體實踐媒體近用權(the right of access to the media)。

(三)媒體近用包括接近媒體與使用媒體,因此,媒體近用權就是人民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的權利。近年來,我國日益重視人民的媒體近用權,乃是基於該項權利具有下列重要性:

1.健全言論自由市場

人民若擁有平等的媒體近用權,則人人可經由媒體表達意見,可以增加言論自由市場的多元性與多樣性,在存優汰劣的市場法則下,有助於言論自由市場的健全發展。例如:由於美國媒體發達,該國人民對於婦女是否擁有終止懷胎權(the right to terminate pregnancy,即墮胎權),皆可經由媒體表達,因而有關該議題的討論甚為熱絡。

2.確保公平參與競爭

1)憲政民主重視人民的參與,而民主參與的重要管道就是意見表達。人民經由媒體近用權的行使,可以活絡民眾的意見表達,進而有效落實人民的民主參與。健全的民主政治也需要公平的競爭環境,各政黨或個別候選人若擁有平等的媒體近用權,可以營造公平的民主競爭環境。例如:我國人民團體法(第 50 條)規定:「政黨依法令有平等使用公共場地及公營大眾傳播媒體之權利。」其精神即在藉由各政黨的平等媒體近用權,來落實公平競爭。

2)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6條之規定:

Ⅰ公職人員選舉,除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外,選舉委員會應於競選活動期間內舉辦公辦政見發表會,候選人應親自到場發表政見。但經選舉區內候選人全體同意不辦理者,應予免辦;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得視實際情形辦理或免辦。

Ⅱ前項公辦政見發表會,得透過電視或其他大眾傳播媒體辦理。

Ⅲ前二項公辦政見發表會中候選人發表政見時間,每場每人以不少於15分鐘為原則;其舉辦之場數、時間、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四)依據上開說明,可知電視台對於政見發表會之公平轉播,乃符合維護個人與團體的媒體近用權,以確保公平競爭。

2.解析如下:

(一)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之規定,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1.配偶或前配偶。

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3.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4.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二)故如為同居之同性伴侶,亦屬家庭暴力防治法所保護之對象。

3.解析如下:

(一)在心理動力學中,本我、自我與超我是由精神分析學家佛洛伊德之結構理論所提出,構成精神的三大部分。1923年,佛洛伊德提出相關概念,以解釋意識和潛意識的形成和相互關係。「本我」(完全潛意識)代表慾望,受意識遏抑;「自我」(大部分有意識)負責處理現實世界的事情;「超我」(部分有意識)是良知或內在的道德判斷。以下分別說明之:

1.本我(英文:id

1)是在潛意識型態下的思想,(拉丁字為「it」,原德文字則為「Es」)代表思緒的原始程式,亦即人最為原始的、屬滿足本能衝動的欲望,如饑餓、生氣、性慾等。

2)本我為與生俱來的,亦為人格結構的基礎,日後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為基礎而發展。本我的目的在於遵循享樂原則,追求個體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飽足與性慾的滿足,以及避免痛苦。

2.自我

1)心理學上的自我(ego)是許多心理學學派所建構的關鍵概念,雖然各派的用法不儘相同,但大致上共通是指個人有意識的部分。

2)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組成部分。在自我之作用下,現實原則暫時中止了快樂原則(亦即對於本能加以控制)。由此,個體學會區分心靈中的思想與圍繞著個體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環境中進行調節。佛洛依德認為自我是人格的執行者。

3.超我

1)超我(super-ego)是人格結構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則支配,屬於人格結構中的道德部份。在佛洛伊德的學說中,超我是父親形象與文化規範的符號內化,由於對客體的衝突,超我傾 向於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對立場,而對「自我」帶有侵略性。

2)超我以道德心的形式運作,維持個體的道德感、迴避禁忌。超我的形成發生在戀母情結的崩解時期,是一種對父親形象的內化認同,由於小男孩無法成功地維持母親成為其愛戀的客體,對父親可能對其的閹割報復或懲罰產生去勢焦慮(castration anxiety),進而轉為認同父親。

(二)依據上開說明可知:

A)小志害怕被爸爸罵而想作弊,由於具有趨樂避苦之特性,故屬於本我;

B)正確解答。依據佛洛依德之見解,社會化之選擇乃屬於自我之範圍;

C)主我屬於米德「兩個我」之概念,與其相對者為客我,故與本題無關;

D)怕良心不安放棄作弊,屬於超我之作用。

4.解析如下:

(一)依據行政院102226日院臺內字第1020125925號函核定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試辦方案」之目的,乃為協助老人將房屋及其坐落土地,轉化為按月領取之現金,提供老人經濟保障多一項選擇,安定老人生活,並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目標,故有本方案之提出。

(二)依據上開說明,本題乃以因應人口結構老化之發展趨勢(安定老人生活)為最妥當之解答。

5.解析如下:

(一)反全球化運動是一種由反全球化人士發起的運動,他們各自從不同層面出發,但都不約而同的認為全球化只會為當地社會及全世界帶來惡果。一般而言反全球化運動的示威者都被視為有社會主義甚至共產主義色彩。除了密集的抗議,運動還提出針對全球化、各國的新自由主義政策,提出了針鋒相對的訴求。當然,在形形色色的反全球化運動團體中,存著不同的主張和運動路線,反全球化者試著把其中主要的訴求歸納如下:

1.天賦生存權;

2.對抗財閥(主要為跨國企業)

3.推動環保與永續發展;

4.官商政治透明。

(二)反全球化運動者認為光憑上述訴求並不足以根本性地扭轉跨國資本推動的全球化,許多主張也是無法在資本主義的框架下完全實現,但卻是引領反全球化往建立一個真正民主平等的新社會方向邁進的橋樑。

(三)依據上開觀點將選項解析如下:

A)正確選項,符合反全球化對抗跨國企業剝削弱勢國家之描述;

B)消除關稅壁壘乃為商業全球化之趨勢;

C)全球暖化之共同解決乃屬於全球治理之範疇;

D)振興傳承本土文化並發揚至全球各地,乃屬在地全球化之表現。

6.目前日本的選舉制度是將「小選區制度」跟「比例代表制度」合在一起的制度。我國也從2007年開始使用相同的制度(可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之規定)。「小選區制度」是把日本全國分成300個選區,在每一個選區有一個名額。只有得到最高票數的候選人才能當選。「比例代表制度」是選民投給政黨的制度,按照政黨得到的票數決定該政黨當選國會議員的席次。

7.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將選項解析如下:

A)參選直轄市、縣(市)長者,應年滿30歲;

B)參選村里長者,應年滿23歲;

C)參選總統、副總統者,應年滿40歲;

D)正確選項。

8.解析如下:

(一)政黨的意義

學者Ranney & Kendall認為政黨是自主的、有組織的團體,它從事候選人的提名及競選,以獲得對政府人事及政策的控制為主要目的。

(二)政黨的功能

1.匯集與反映民意:

1政黨能將多種民意整合為一,然後加以反映。不同的政黨代表不同的民意,提供全民選擇。

(2)政黨為了贏得選舉,會主動探詢民意並反映在其黨綱或政治訴求上。當選的政黨組織政府,也會根據多數民意制訂政策,並付之實施。

2.提供整體性的政策:

1社會大眾、壓力團體和媒體輿論,往往只表達了部分的民意與利益。

2政黨為了能執政,會顧及不同的民意,整合不同的利益,提出一貫性、全盤性的政策,以供民眾選擇或做為施政的依據。

3.甄選與培植政治人才:

1政黨要勝選,才能取得執政機會,組織政府,因此必須要有優秀的人才作為代表該政黨的候選人。

2選舉時,多數人會就政黨提名的候選人做選擇,所以甄選與培植候選人遂成為政黨的重要功能。

4.擬定與實現政治理想:

1政黨依據其政治理想擬定政綱與政見,透過宣傳與競選,爭取人民支持。

2勝選取得執政,即可將政治理想與目標落實於政策中。

3即使落選,也能藉著宣傳與競選影響民眾的觀念。

5.促進政治社會化:

1政治社會化指個人經由各種社會化媒介,獲得與政治有關的知識、態度、價值與行為模式,以適當的扮演其在政治系統內的角色,此種過程稱為政治社會化。

(2)政黨的活動具有政治教育的作用,透過宣傳、演講等政黨活動。增進民眾的政治知識,進而對政治產生興趣,並了解政治運作的方式。

3政黨舉辦各項競選活動,積極鼓勵人民參與各種政治活動以及選舉投票,可提升民眾的政治意識,促進國家的政治發展。

6.組織與監督政府:

1選舉中勝選的政黨成為執政黨,組織政府,制定並執行各項政策,此為政黨的基本功能。

2選舉中敗選的政黨成為在野黨(或稱反對黨),扮演「忠誠反對黨」的角色,批評政府的缺失,監督執政者,並提出更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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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以現今法國與英國之政治體制為例,將選項分別說明如下:

A)內閣制之國家元首為虛位元首,政治實權乃由總理掌握;

B)正確解答;

C)混合制有副署制度,但某些事項無須副署,可由總統自為決定;

D)內閣制無覆議權之設計,混合制則有。

10.聯合政府(The Coalition Government)乃政黨政治之產物,在政黨未問世之前,根本無聯合政府之名稱。但在一黨制之國家中,亦不會產生聯合政府;唯有多黨制之國家,因採取比例代表制之選舉制度,在其民選之國會中無法產生一個多數黨,有足夠之力量可以單獨組成政府,而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之政黨聯合組織政府,故學者謂聯合政府乃一種特殊之政府體制。

11.依據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之定義,分別將選項說明如下:

A)公民直接選出代議士而由其代行政治上之權力,乃屬間接民主;

B)直接民主之優點在於可以高度代表民意;

C)最早實施直接民主者者為雅典,而最早實施間接民主者乃英國;

D)現代民主國家雖採間接民主,但遇到人民對重大公共政策或法案的議題有不同意見時,有些國家透過公民投票方式,讓公民來表達意見進行表決,直接影響政府的決策,故屬於直接民主。

12.在歷史發展脈絡下,不同的社會中,有其不同類型的權威正當性,社會學家韋伯(Weber)的三種正當權威分類可簡要說明如下:

(一)傳統型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

係指世代沿襲、相傳,大眾將之以為習慣而接受其領導的權威類型,在歷史上屬最普遍的權威型式。例如:嫡系相傳的王位,其權威正當性來自於傳統的大眾信仰。而王權的正當性則來自於該權威之先祖創立該王朝,因此人民普遍相信一脈相傳的血緣繼承是統治的基礎。如同中國古代認為皇帝是天子,代理上天統治子民。

(二)魅力型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

係指個人基於其特殊天分、能力或個人魅力,使得大眾信服,進而跟隨領導者的權威型態。並未有一特定標準,視跟隨者的信服與否而定,無法傳承,權威接續時容易面對不穩定或群眾逐漸理性化的問題。

(三)合法與理性型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

又稱為法理型權威。其正當性立基於人們信服於合理的法律與規則,且權力的行使亦是基於客觀所給予的權限,則權力範圍不因人而異,且不可傳與其後代。

(四)本題甲國新任總統以超過7成之得票率當選新總統,乃透過合法選舉制度為之,故屬於合法與理性型權威。

13.依據憲法第63條之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14.國際紅十字會乃全球性之非政府國際組織,在性質上乃為一般性國際社會組織。

15.依據憲法、憲法增修條文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將選項說明如下:

A)我國司法審查機制,就釋憲部分而言,乃設計為集中審查制;

B)司法審查機構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C)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完成憲法之解釋,憲法法庭之召開,乃為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與政黨違憲解散之事件。

D)正確選項。司法院大法官於釋憲時可提出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亦可提出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

16.解析如下:

(一)依據民法第474條之規定:

Ⅰ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Ⅱ當事人之一方對他方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消費借貸。

(二)本題情形衛生紙使用後即無法原物返還,因此小華言明隔天再還同款式衛生紙給小明者,性質上乃消費借貸契約。

17.依據我國民法規定將選項分別說明如下:

A)汽車為動產。動產之買賣無須以書面為要式,買賣契約有效;

B)收養乃以經法院認可為收養行為之生效要件,故伯父收養姪子未以書面向法院聲請者,乃為無效;

C)婚約性質上僅為結婚之預約,不具備強制力,故無婚約而直接結婚者,只要符合民法所規定結婚之形式要件與實質要件,仍可發生婚姻之效力;

D)我國民法中之繼承,乃採取當然概括繼承原則,故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事實發生時,繼承人依法當然繼承,無須另為主張。

18.依據著作權法之規定,可將選項具體說明如下:

A)依據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9條第一項之規定,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B)依據本法第10條之1之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C)正確解答;

D)依據本法第10條之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19.解析如下:

(一)依據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之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保護令(家庭暴力防治法),押票、搜索票(刑事訴訟法)均由法官簽發。

20.依據選項說明如下:

A)應報理論:主張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B)特別預防理論,又稱「個別預防理論」。以避免犯罪人再犯為其理論基礎(即刑法中有關「保安處分」之規定),目的在於根除犯罪人的危險性,使其能於將來負歸社會,恢復正常社會生活。

C)一般預防理論之對象是潛在的犯罪者(社會大眾),期望能夠藉由刑罰的威嚇作用,使人們避免從事犯罪。亦即,刑罰的意義與目的,在於經由明確的刑法規定,對人形成心理上強制,以「威嚇」產生犯罪的預防功能。

D)刑法謙抑理論乃強調刑罰是維護社會秩序之最後手段,如非不得已,不會使用刑罰。

21.解析如下:

(一)依據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本法所稱結合,謂事業與他事業合併者。

(二)AB炸醬麵公司之合併受政府駁回者,乃因其性質屬結合行為。

22.解析如下:

(一)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5條對於自由心證法則之明文規定:

Ⅰ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Ⅱ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二)自由心證主義有幾項特徵,分述如下:

1.關於事實真偽的判斷,方有自由心證主義的適用,如依據確定的事實,適用法律,則無自由心證的適用。

2.法律如有明文,則採行法定證據主義,不適用自由心證,例如刑事訴訟法第47條規定: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此時法院即以審判筆錄作為裁判的依據。

3.依上開第155條第一項但書:「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經驗法則是指大多數人的看法,論理法則是指邏輯性思考,在自由心證的適用下,仍須斟酌,而不得以「臆測及推理」作為唯一論據。

4.自由心證的「自由」並非漫無邊際,而是有範圍的適用,法官須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憑其學識經驗及智慧為客觀的自由判斷,非全憑己意、隨心所欲、顛倒是非地由法院做出決定。

23.解析如下:

(一)依據憲法第23條之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二)故本題藥事法限制網友於網路上販賣隱形眼鏡之規定,乃為維護公益,保障民眾健康權益,可以認為與增進公共利益有關。

24.依據釋字第717號解釋理由書之見解:

(一)信賴保護原則涉及法秩序安定與國家行為可預期性,屬法治國原理重要內涵,其作用非僅在保障人民權益,更寓有藉以實現公益之目的。人民對依法規而取得之有利法律地位或可合理預期取得之利益,於客觀上有表現其信賴之事實,而非純為願望或期待,並具有值得保護之價值者(本院釋字第525號解釋參照),其信賴之利益即應加以保護。法規變動(制定、修正或廢止)時,在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之情形,對於人民既存之有利法律地位(本院釋字第529號解釋參照)或可得預期之利益(本院釋字第605號解釋參照),國家除因有憲政制度之特殊考量外(本院釋字第589號解釋參照),原則上固有決定是否予以維持以及如何維持之形成空間,惟仍應注意人民對於舊法有無值得保護之信賴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二)授予人民經濟利益之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者,在該期間內即應予較高程度之信賴保護,非有極為重要之公益,不得加以限制;若於期間屆滿後發布新規定,則不生信賴保護之問題。其未定有施行期間者,如客觀上可使規範對象預期將繼續施行,並通常可據為生活或經營之安排,且其信賴值得保護時,須基於公益之必要始得變動。凡因公益之必要而變動法規者,仍應與規範對象應受保護之信賴利益相權衡,除應避免將全部給付逕予終止外,於審酌減少給付程度時,並應考量是否分階段實施及規範對象承受能力之差異,俾避免其可得預期之利益遭受過度之減損。

(三)題幹描述公務員提出在職期間皆信任公務人員退休法所規定之保障,直到退休才修法砍退休金,乃強調修法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25.依據釋字第702號解釋文之見解:

中華民國981125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規定,教師除有該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其中第六款(即10114日修正公布之同條第一項第七款)所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之要件,與憲法上法律明確性原則之要求尚無違背。又依同條第三項(即10114日修正公布之同條第三項,意旨相同)後段規定,已聘任之教師有前開第六款之情形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對人民職業自由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尚無牴觸,亦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無違。惟同條第三項前段使違反前開第六款者不得聘任為教師之規定部分,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26.解析如下:

(一)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之規定:

Ⅰ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92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79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81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Ⅱ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Ⅲ中華民國92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4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8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Ⅳ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78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Ⅴ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Ⅵ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二)依據上開條文,可知司法院院長、副院長當然具有大法官之身分。

27.解析如下:

(一)所謂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乃指我們進行選擇之際,所放棄、犧牲的最佳替換物(Alternatives)的價值,又因其係用來衡量所放棄、犧牲的最佳替換物的價值,故亦稱之為選擇成本(Alternative Cost)。

(二)天下無白吃的午餐,亦即選擇午餐亦必須付出一定之代價,此代價即為機會成本。

28.解析如下:

(一)未為國際貿易前,甲國牛仔褲之國內均衡價格為500元,而乙國牛仔褲之國內均衡價格為600元。

(二)甲國之牛仔褲價格較低,適合出口到乙國,故進行國際貿易後,甲國為出口國,而乙國為進口國。

(三)乙國原本國內牛仔褲均衡價格為600元,如進口牛仔褲價格高於此一價格,則即無必要進口,故國際貿易後之國際均衡價格可能為600元。甲國亦可因為出口牛仔褲而賺進外匯。

29.解析如下:

(一)供需法則,或稱供需原理(Law of Demand and Supply)。在自由經濟體制之下,市場形態以自由競爭為前提,因此產品在市場的價格,取決於供給與需求。在一般形態下,若供給者相互競銷,將導致物價下跌;若需求者相互搶購,將導致物價上漲。所以,供給與需求雙方討價還價,最終可達價格均衡,即所謂價格的決定。因此,供需法則中最重要之元素,即為市場價格。

(二)從供給與需求雙方加以觀察時,供需法則可簡要整理如下:

1.需求增加,則價格上漲,導致供給增加。反之,需求減少,則價格下跌,導致供給減少。

2.供給增加,則價格下跌,導致需求增加。反之,供給減少,則價格上漲,導致需求減少。

3.價格上漲,則需求減少,但供給增加。反之,價格下跌,則需求增加,但供給減少。

4.價格其有導致供需均衡的力量,供給與需求相等即價格決定點,亦稱謂均衡價格。

(三)故以「破盤大特價」吸引消費者目光增加買氣者,即為應用供需法則。

30.本題解說如下:

(一)依據一般之定義,所謂的GDP,可以定義為一國在一定期間內最終生產活動(包括產品與服務)之市場價值之總和。因此,原則上來說,如果不是最終產品或市場活動之交換價值,不會計入GDP

(二)選項(A)是外籍教師麥可在金門購買的二手車,考選部首輪公告標準答案為(A),二手車在第一次市場交換時即已計入其價值,故自然不計入。

(三)惟選項(D)是美美開設貿易公司進口手機零組件,既然是零組件,不論是否為貿易公司,則一般來說乃理解為中間產品,通常必須要經過加工才會成為最終產品。除非該零組件作為最終產品加以出售,否則中間產品原則上是特別排除在GDP之外,並不計入GDP之產品。

(四)如果依據103年地特五等其他類科公民的第32題加以觀察,GDPC+I+G+XM),則M為進口,進口零組件如由支出面加以計算時,亦應扣除之。因此,如果命題老師是希望考生明確辨識應計入或不應計入GDP之項目時,選項(D)依據命題老師之邏輯,亦應為正確解答。

31.解析如下:

(一)人力資本一詞係將人視為一種資本財,此種資本財與物質資本(physical capital)在經濟發展中,居於同等的地位與重要性

(二)在經濟發展中,人力資本所以會受到經濟學家的重視與肯定,是由於人力資本投資,其不同於物質資本者,特性有四:折舊緩慢、移動性大、風險性小及報酬率的高低非人力投資唯一的因素。更重要的是,人力資本投資後是報酬遞增,而物質資本投資後則是呈現報酬遞減。

(三)至於人力資本投資的方式,一般而論有四項,分別為:正規教育、在職訓練、勞動者的營養與健康及勞動者的休閒活動。其中,教育與訓練是被公認為提高人力素質與就業最有效的途徑,至於後兩項,如果對勞動者也能夠加以實施,亦有助於勞動生產力的增加。

(四)故本題12年國民義務教育之實施,乃為提升人力資本。

32.解析如下:

(一)逆選擇(又稱反向選擇)是指由於交易雙方資訊不對稱和市場價格下降產生的劣質品驅逐優質品,進而出現市場交易產品平均質量下降的現象。例如,在產品市場上,特別是在舊貨市場上,由於賣方比買方擁有更多的關於商品質量的資訊,買方由於無法識別商品質量的優劣,只願意根據商品的平均質量付價,這就使優質品價格被低估而退出市場交易,結果只有劣質品成交,進而導致交易的停止。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此一問題,關鍵是解決買賣雙方的資訊不對稱問題。

(二)逆選擇通常以二手車市場導致市場失靈之原因加以說明如下:

1.買方由於不知道車子品質,因此最高只願意支付平均品質的價格;

2.而賣方知道品質的好壞,因此高品質車主不願意賣,亦即高品質車主最低必須收取高於平均品質的價格。

3.此時買賣雙方無交集,無法成交,故而引發市場失靈。

(三)因此本題之市場失靈,乃指因資訊不對稱所造成之逆選擇。

33.本題明確。題幹中明確描述糧食價格及國際油價不斷攀升。影響所及使我國通膨壓力更為顯著,因此可推論我國仰賴國際原物料(如糧食、原油等)比例高,故導致通膨壓力之增加。

34.加入WTO之後可降低關稅,促進國際貿易自由化,但相對來說我國之弱勢產業,如傳統產業或農業,即可能因失去市場保護而面臨衝擊。

35.本題明確。供給曲線乃為正斜率之曲線,現因蕃茄採收成本過高,農民不欲採收,則就市場而言整體供給減少,蕃茄價格將會上升,因此蕃茄市場之供給線向左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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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專注,維持複習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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