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可以具體整理出現在我們所需要的基礎內容。首先,要先確定我們是站在同一個政策認識的基礎上;亦即,對於酒醉駕車與其他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動力車輛者,應該是立於「酒價零容忍」之立場,而加以教育、宣導、執法與管理;再配合具體環境中交通工程與環境設計之要素,透過對於駕駛人主觀之影響與客觀環境之建構,全力打造一個無酒駕的環境。

實際上來說,從國家考試出題與應答的概念著手時,老師在上課時也說過,將酒駕行為本身視為一種交通政策上之問題時,通常會透過3E的方式來形成政策規劃之基礎,也就是我們通用的教育(Education)、執法(Enforcement)與工程(Engineering)三個環節來處理。依據101年台灣地區酒駕事故特性與防制策略分析(張勝雄、陳菀蕙、麥朗徵)研究之結果顯示,其酒駕防治策略之建議,仍然維持在3E的架構之下加以規劃,與中央警察大學蔡中志教授基於道安工作的六大部門去規劃的酒駕防治策略,其實是相通的。我們可以整理如下表:

防制策略

張、陳、麥三人合著之專文

蔡中志教授的酒駕防制經典論述

教育

在教育、宣導層面,分為大眾廣播媒體宣導、酒駕體驗、勸阻與警惕、指定駕駛

教育宣導與監理工作

執法

在法規與執法層面,強調立法、懲罰與再教育

修訂法規與落實執法

工程

在工程與管理層面,建議採取車輛酒精鎖辨識系統,車牌辨識、醫學心理測試及工作場所禁止飲酒等具體方式。

這個部分蔡老師並沒有具體說明,但納入行政協調配合措施(最主要為推動指定駕駛與代客駕駛)之方式。

那麼,我們需要的是什麼?既然要的是破解的新版本,那麼將既有的內容進行系統上的重組時,以3E的規劃策略導入,用蔡教授的模式作為主幹重新組合,搭配三人合著中引薦的外國工程與管理之方式,最後透過中央與地方的行政協調當作結語,應該是比較容易在考試時得到穩定分數的方式。

那麼,實際上的內容,我們即刻在下篇中進行完整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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