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等了。

工作一直抽不開身,出題也不很順利,所以原本預計昨天就能處理好放上來,但還是沒能來得及。

現在看起來,記得在考前將重要的部分:刑事訴訟法基礎原理原則、強制處分、證據規定與證據法則與第一審程序之條文仔細地讀過並熟記。

但是要注意,可能會搭配1-2題整體刑事訴訟程序的出題,例如上訴期間、上訴事由、再審與非常上訴程序之簡要認識等,都算是可能的考點。

此外,送達程序雖然看起來沒有什麼,但其實在實務上常會用到這個部分的規定,如果出題老師細心一點,應該就會注意到這裡有出題點。

以下的題目,是供各位在最後階段的複習使用。其中第1至10題為基礎題型,而第6至10題則選擇國家考試中較無爭議的進階題型來供考生練習。

雖然即將接近考試了,但還是要保持良好習慣,把題目完成再對答案喔。

(     )1.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述何者非本法所稱之當事人?(A)地方法院承辦案件之檢察官(B)自訴人(C)承審案件之審判長(D)被告。

    2.關於刑事訴訟案件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如被告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經檢察官起訴者,應由所屬地方法院加以管轄(B)妨害國交罪之管轄權,乃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管轄(C)依據土地管轄之原則,案件得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D)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3.被告之辯護權乃保障其於程序中武器平等之核心內容,但依法亦受有相當之限制,如每位被告選任辯護人,其上限為多少人?(A2人(B)每審級僅得選任1人(C3人(D4人。

   4.關於附帶搜索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屬於無令狀搜索之一類(B)乃以合法逮捕、拘提或羈押為前提(C)依法應由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或書記官為之(D)為保護實施強制處分之偵查人員,附帶搜索得搜索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可立即觸及之處所。

   5.搜索為強制處分之一類,亦屬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具體措施。則關於搜索之程序與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搜索乃採令狀主義為原則,除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外,均應依令狀為之(B)搜索票,偵查中亦由法官簽發(C)搜索票應記載應搜索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D)核發搜索票之程序,有必要時應依法公開之。

   6.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於偵查程序中應遵守刑事訴訟法第245條所規定之偵查不公開原則;但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得公開或揭漏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人員之事由,不包括下述何者?(A)依法令為之者(B)依公正客觀之新聞媒體請求認有必要者(C)維護公共利益有必要者(D)經衡量有保護合法權益之必要者。

   7.關於刑事訴訟程序中告訴與告發之比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告訴原則上由被害人為之;權利告發則得由任何知有犯罪嫌疑者為之(B)告訴乃論之罪,如無得為告訴之人或得為告訴之人不能行使告訴權者,該管檢察官得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C)已死亡被害人之配偶,有獨立告訴權(D)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8.依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鑑定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關於其證言或鑑定意見之證據能力,依法應為:(A)有證據能力(B)由法院依職權加以審酌(C)依權衡法則加以判斷之(D)無證據能力。

   9.關於刑事訴訟法所規定之傳聞證據與其例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即為我國法所規定之傳聞證據(B)法院於簡式審判程序因行言詞辯論之故,故仍應適用傳聞證據排除法則(C)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對法官所為之陳述,得為證據(D)除有顯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記錄文書、證明文書,其本質雖仍為傳聞證據之特信性文書,但亦得為證據。

   10.下述何者,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所稱之「相對排除法則」以判斷有無證據能力?(A)偵查機關陷害教唆蒐集而得之證據資料(B)因脅迫而取得之被告自白筆錄(C)因利誘所取得之證人證言(D)違反全程錄音規定所取得之犯罪嫌疑人警詢筆錄。

先貼上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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