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樂。

有些上呼吸道感染,所以稍微多休息了一會兒。

第2講比較簡單,其實跟一般的法學大意或法學緒論中所要介紹的一樣,就是所謂的法源。

法源,就是法律的淵源或是來源;把這個概念套到行政法的領域中,用最簡單的方式來理解,就是說我們會將什麼當作行政法;

而作為行政法之一種來源。

先從最簡單的概念來看,例如我們會說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之法源,這是因為行政機關所為之行政行為,除法律另有規定之外;

原則上應該遵守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所以,行政程序法是行政程序的基礎法源;所以我們才會說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之法源。

法源有一個限制,亦即;法源通常指的是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據一定程序所產生者;

一般的學說見解,在國家考試裡不被承認屬於法源的類型,僅係補助法源之效用者而言。

這個部分我們可以看100年身障三等一般行政行政法第2題:

(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法之法源?(A)憲法(B)行政程序法(C)習慣法(D)行政法教科書。

從題旨來看,我們可以很明確地發現前3個選項,不論成文或不成文,都是行政法之法源;但是行政法教科書,不能發生任何法律效力。

因此,選項(D)就是我們所要的標準答案。

一般來說,行政法之法源,可以區分為成文法源與不成文法源,但是要注意,就如同我們在上面的案例中所提到的;

法源,必須要具備法效力;如果不具備法效力,不會被當作法源。

那麼,成文法源與不成文法源在區分上通常可以分別為:
(一)成文法源:乃指具有法條或是法典型態的法源,亦稱為成文法之法源。依據國家考試在出題上之界定,可以將其區分為:
1.憲法;
2.法律;
3.法規命令;
4.自治條例、行政規則與各類規章;
5.國際法中之條約或協定。

關於這個部分,100年地特四等各類科行政法概要第5題就是一個很明確的例子:

(   )◎下列何者不得作為行政法之法源?(A)空氣污染防制法(B)荒野保護協會章程(C)違反噪音管制法裁罰準則(D)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比較精準的解題方法,是先理解選項(B)僅為社團法人之內部章程,並非上述行政法所稱之成文法源,亦不屬於不成文法源,因此(B)是我們所要的標準答案。

(二)不成文法源:乃不具有法條或是法典型態之法源,但仍生實質上之法律效力;亦稱為不成文法之法源。同樣地,我們亦可將其區別為:
1.行政習慣法;
2.國際法上之習慣法;
3.大法官解釋或司法判例;
4.其他一般法律原則。

上述的概念,我們可以用101年鐵路員級與四等一般警察行政法概要第3題來說明:

(   )◎下列何者不是行政法的不成文法源?(A)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B)條約(C)非法律明文之行政法一般原則(D)習慣法。

其實本題的題旨非常簡單,4個選項都是行政法的法源,只是要區別到底有無具備法條或是法典之型態而已。

因此,國際法上之條約,屬於具有成文法源之型態,因此我們所需要的標準解答,即為(B)。

第2講完成。只要熟悉上述概念,絕大多數的題目都能順利解開。

下一回,我們要處理一個非常基本,但是在國家考試中卻常常搞錯的概念:即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之內涵與區別。

請繼續服用,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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