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讓考生們久等了,先放上一部分喔!

  D  1.交通事業人員採資位、職務分立制。副長級以上資位之取得規定如何?

A)須經交通行政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及格

B)須經甄審合格

C)須經交通行政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及格及甄審合格

D)須經升資甄審合格。

【解析】依據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一項之規定;交通事業人員資位之取得規定如下:

一、高員級以下,須經考試及格。

二、副長級以上,須經升資甄審合格。

  B  2.依交通部組織法規定,交通部置政務次長一人至二人,職務職等如何?

A)特任(B)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C)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D)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

【解析】依據交通部組織法第20條之規定:交通部置政務次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輔助部長處理部務。要注意,題目是問政務次長,因此其職務職等為比照14職等,故選B

  B  3.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費率,依停車場法第17條規定,得採計時累進方式收費。其採計時收取者,得以多少時間為計費單位?

A)二十分鐘(B)三十分鐘(C)四十分鐘(D)一小時

【解析】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一項之規定;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費率,應依第31條規定定之;其停車費以計時收取為原則,並得採月票方式收費;其位於市中心區或商業區者,得採計時累進方式收費。採計時收取,得以30分鐘為計費單位。

  C  4.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規定,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其調派之駕駛勤務,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A)八小時(B)九小時(C)十小時(D)十一小時

【解析】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之規定:

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其調派駕駛勤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

二、連續駕車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15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45分鐘。

三、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10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8小時以上,一週以2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

  A  5.「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使船舶運送業運送貨物而受報酬之事業」係指那一項業別?

A)海運承攬運送業(B)貨櫃集散站經營業(C)船務代理業(D)船舶出租業

【解析】依據航業法第3條地4款之規定;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四、海運承攬運送業:指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使船舶運送業運送貨物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事業。請考生注意,航業法已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僅待總統而已,故請注意部落格更新之航業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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